违建指未经合法程序批准而擅自建造、改建或扩建房屋、构筑物等不符合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标准的建筑物,是一种违法行为。由于违建对城市规划与开发、土地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均会带来不良影响,加强对违建的整治已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那么,违建归哪个部门管呢?

一般来说,各地的规划建设主管部门都有专门的违建管理部门,这些违建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违建进行立案调查、处罚和拆除等工作。违建管理部门一般由城市规划、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组成,也有些地方会成立单独的违建管理局。违法建筑共性很大,属于共性管理问题。对于一些大型的、涉及多部门的违建案件,还可以组织跨部门联合执法,共同推进违建治理工作。
除了违建管理部门之外,其他相关部门也会参与到对违建的整治中来。例如,公安部门在拆除违建时需要提供保护现场秩序和防范不良行为的工作;自然资源部门需要在初步规划阶段对一些具体的用地进行审批和定位,避免产生违建;环保部门需要对违建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治理等等。
总之,违建问题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问题,需要各个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在治理违建方面,各部门需要相互协作、沟通顺畅,实现资料共享,从而形成合成力,维护城市的有序建设和管理。在此基础上,还应制定相关法规和措施,加强违建处罚力度,同时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规划意识,让违建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