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是指由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组合而成的一种住房贷款方式。以下是办理组合贷款的步骤:

1. **在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借款人需要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使用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须携带结婚证等相关证件。
2. **确认贷款对象和条件**: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各类型住房的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是合适的贷款对象。申请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建设银行有关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
3. **办理担保手续**:可以选择两种担保方式中的一种。可以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持借款人、预交款收据原件、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到房屋坐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4. **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在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5. **注意贷款年限**:商贷的贷款年限与房龄和贷款人年限有关,各银行要求可能不同。公积金贷款年限的计算与房龄、借款人年龄、和房屋结构类型等有关。借款人申请组合贷款时,需要保证商贷和公积金贷款的年限保持一致。
6. **等待审批**:银行会对您的资料进行审查,确保一切都符合要求。
7. **签署合同并放款**:一旦批准,您将与银行签署合同,并安排放款事宜。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您仔细阅读所有文件,并在有疑问时咨询专业人士或银行工作人员,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