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福永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信息如下:

1. 福永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 缴纳对象:在福永街道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岗职工。
- 缴纳比例:单位和个人各缴纳5%-12%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
- 缴纳方式:单位代缴,自动从工资中扣除。
2. 福永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 管理机构: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福永街道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 管理方式:公积金实行统一归集、统一管理的模式。
- 监督机制:设立由政府、单位和职工代表组成的管理委员会,对公积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
3. 福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 提取条件:职工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以提取公积金:
1) 离职后6个月内;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3) 租房;
4) 配偶死亡;
5) 患大病或重伤,本人和直系亲属无其他收入来源;
6) 退休。
- 提取金额:根据个人实际缴存情况而定,最高可提取全部余额。
- 贷款政策: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视个人缴存情况而定。
4. 福永住房公积金的查询和服务:
- 查询方式:登录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拨打服务热线查询个人账户余额、缴存记录等信息。
- 服务渠道: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有福永街道服务大厅,提供业务咨询、受理等服务。
-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总的来说,福永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管理、使用等各方面都有明确的政策和规定,为广大职工提供了住房保障。职工可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和办理相关业务,维护自身权益。作为福州市的一个重要区域,福永街道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也是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