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区长属于副省级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的规定,北京市属于直辖市,行政级别为副省级。直辖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特殊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地位,直辖市的管理层级和权力密度相对较高。

北京市区长是市政府的负责人,主要负责行政区域内的政府工作。他(她)是市政府的最高行政长官,负责主持市政府的工作,领导市政府的决策和各项工作的实施。市区长的职权包括组织实施国家的法律、法令、政策,制定本地区的经济计划和预算,管理经济事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促进人民的就业等。市区长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以应对各种复杂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
除了市区长外,北京市还设有一系列副市长,副市长是市政府的重要领导成员,负责协助市区长完成市政府的各项工作。副市长在市区长的领导下,分管不同的工作领域,负责具体的行政事务和决策。
总之,北京市区长作为直辖市的行政长官,担负着巨大的责任和任务,需要具备执政能力和领导才能,以推动北京市的各项发展工作。他(她)不仅是政府部门的负责人,更是代表人民权益和福祉的保障者,必须为人民服务,积极为人民群众谋福祉、解难题。